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而解决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更关系到毕业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教生办【2016】4号、陕教生办【2016】5号文件精神,并就做好我校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就业帮扶工作,真正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促进毕业生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陕教生办【2016】4号、陕教生办【2016】5号文件精神为引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力争使有就业意愿的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年底前全部实现就业,稳步提升就业质量。
二、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学生服务中心主任、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兼任。
2、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干事、学业导师、生涯生活导师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精准掌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设立专门联络员,精准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底数,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准确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和意愿,详细记录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地域、意愿、薪水等就业意向,建立和完善台账信息,及时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定期报送工作。
毕业生离校后,将持续开展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定期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院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实时更新,并在每月10、20、30日之前向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本院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帮扶情况,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也将于每月10、20、30日通过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集中持续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
(三)实施个性化就业帮扶
1、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就业帮扶机制。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困难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大力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精准帮扶,通过个体咨询、团体咨询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增强就业信心,理性面对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2、对学生开展职业能力测评。根据学生的需求,借助于校内测评系统,为学生开展职业能力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进行分析指导。
3、就业能力辅导。积极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毕业生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辅导,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就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4、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离校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要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求职有人管、服务不断线。充分发挥我校实习就业基地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推荐他们参加各类基层项目,积极动员他们应征入伍。
5、优先扶持自主创业。积极鼓励、动员有创业愿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创业指导服务,加强与省、市人社部门的联系,在政策咨询、创业场地、资金扶持、项目孵化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以完善的服务支持他们自主创业。
6、准确提供就业信息。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要加大就业市场开拓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准确掌握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福利待遇等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和“试用期陷阱”,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向学生发布招聘信息的精准性。
7、建立精准对接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网、“就业小助手”微信平台、QQ、电话联络等渠道,建立精准对接服务平台。指定专人负责服务平台的维护管理,及时发布供需信息,做到定期维护、适时更新。
四、帮扶渠道
1、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渠道
(1)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 (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