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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的通知
2025-03-06
阅读: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521号),现就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西安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7日

四、申请材料

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米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力促教育教学质量

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五、申领发放程序

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别;

3.填写相关信息;(注:本人银行账号需填写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号,开户银行需填写至具体开户行。)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告

各学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复核发放

市人社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分配)至相关学校,由所在院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帐户。

六、工作要求

(一)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各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进行补贴申报,并做好集中初审、公示及汇总申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高校毕业生和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各院校要严格对照要 求,把好审核关,对于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且个人信息会上传 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咨询电话

就业指导中心:029-3811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