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和服务创新相结合,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特点,发挥政府、高校、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加强政策统筹,整合利用资源,畅通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创业引领、就业帮扶、校园精准服务、能力提升、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创业引领行动。把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规模。
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省教育厅指导各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从2017年起,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强化创业培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专项计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要充分调动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优质资源面向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2017—2020年,全省每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不少于2万人。针对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将市场调研、创业指导和创业政策讲解纳入培训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参与“试创业”实践活动和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鼓励高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在高校培养一批SIYB创业培训教师,增强高校创业培训师资力量。
3、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各级人社部门要全面落实《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西银发〔2017〕53号),完善经办管理系统,对创贷扶持的高校毕业生单独归类统计,重点向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省人社厅围绕“厅校合作计划”,指导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5所高校积极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引领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高校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业孵化工作,以大学生为主要孵化对象,提供低成本或零成本的场地、设施和服务,量身定制创业实训,有效发挥孵化作用。到2020年全省新增